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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杀人死刑犯为救姐姐将活体捐肾
2011/11/24

      中国台湾网11月24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曾凶残杀害两人并埋尸的死囚郑金文,因不忍姐姐需每天洗肾,随时有生命危险,并担心枪决后捐肾可能赶不上救姐姐,因此向台湾“高检署”申请器官移植,希望捐肾救姐。台法务部门与移植主管机关卫生部门都同意,亚东医院23日也通过医学伦理委员会审议,认定郑可捐肾给姐,最快两周后移植。因此,郑金文将成为岛内首位活体捐赠器官的死囚。

  据报道,7年前,郑金文因不满被洪志华、胡棨钧登门追讨50万元(新台币,下同)赌债,伙同4名共犯枪击虐杀洪、胡两人,并将尸体载到海边掩埋,手段令人发指。今年6月,郑被台“最高法院”判决死刑定谳。郑被判死刑后即申请器官移植,希望将一枚肾脏移植给每天须洗肾4次的姐姐许素琴,从事辅导受刑人多年的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协助其向法务部门请命。

  据台媒了解,郑金文有13名兄弟姐妹,因家穷而分养,姓氏都不一样,许素琴排第八,郑最小。郑入狱后,许因身体不好都由丈夫去探视,后来郑被判死刑确定,知道姐姐两年来为洗肾所苦,答应捐肾。郑受访时曾说,姐姐本本分分、相夫教子,是传统女性的代表,他很尊敬姐姐,别说是一颗肾脏,把命交给姐姐都愿意,看到一个好人受到这种痛苦,心里真的很舍不得。

  此事经岛内媒体披露后,法务部门负责人曾勇夫上月初召集紧急会议讨论,矫正部门会后认为,《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并未排除适用收容人员,之前也有受刑人进行活体移植,不应因郑是死囚而剥夺,曾勇夫因此同意,卫生部门也认为符合规定表示同意。

  新北市亚东医院是台北看守所特约医院,院方昨召开医学伦理委员会,多数委员对于郑要捐肾没有太多意见,因此通过此案。日前台北看守所戒护郑到院内采取检体,确认与其姐的血缘关系,就捐赠者与受捐者的身体、心理状况等审议,最后确认通过。

  台北看守所表示,郑很珍惜此机会,提出申请后格外注意健康,利用放风时间及在房内作息空档勤加运动,另透过阅读保持心情平静,所方将以救护车戒护郑去开刀,至于住院期间衍生的戒护与会客措施无前例可循,会全天候戒护。

来源:(中国台湾网 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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