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植中心 - 感人故事

栖霞打工仔意外身亡 捐献器官使三人重获新生
2013/4/23

    水母网4月23日讯  (YMG记者刘晓阳摄影报道)烟台在继去年第6例人体器官捐献之后,栖霞在烟打工仔李军(经家属要求化名)在意外身亡后,成为第7例人体器官的捐献者。李军捐出两个肾脏、一个肝脏,捐献者这次器官捐献挽救了3名患者的生命。

    姐姐等人决定捐献弟弟器官

    昨天上午,YMG记者和烟台市红十字会一行人赶到栖霞,在栖霞红十字会办公室,红十字会为李军的姐姐李某颁发了由中国红十字总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并送去了红十字会批准的救助金。截止目前,烟台共实现器官捐献7例,全省实现33例,烟台列全省首位。

    “弟弟在烟台打工有7、8年了,生前在幸福一家维修店修理摩托车。”在栖霞市红十字会,李军的姐姐李某告诉记者,她于十多年前从老家牡丹江嫁到栖霞蛇窝泊镇,弟弟李军当时也跟着她一起过来。虽然弟弟没读多少书,但他学会了修车技术。李军心肠好从不与人计较,周围人有需要修摩托车、汽车或电瓶的,都来找他帮忙。几年前,李军到烟台发展,到现在还没有结婚,没想到这次出了车祸这个意外。“他的身体一直很好,就这样走了我们都舍不得,为了让他还能帮助别人,我们姐弟几个一商量,决定将他的器官捐献给社会,救助更多重病患者。”

    器官捐献者因车祸不幸身亡

    时间回到2013年3月8日下午,烟台市红十字会业务部接到毓璜顶医院来电说,本院ICU一名男子进入待捐状态。据了解,志愿者李军于1971年9月出生,因车祸致重度颅脑损伤,生命垂危。经与医院专家电话沟通,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于8日下午5点,在毓璜顶医院器官移植中心与李军家属见面。李军的父母及继父均已去世,本人无妻无子女,所有后事由其姐妹弟三人处理。在安抚病人亲属和向其亲属讲解相关的政策要求后,其姐李某正式签署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和相关表格,弟弟、妹妹都由其姐李某经电话委托后代签字同意。

    9日晚10点,李军经抢救无效,经医院两位主任医师判定确认处于死亡状态后,实现捐献2个肾脏、一个肝脏。目前,捐献的肝脏、2个肾脏已经成功移植给需要的患者,捐献者这次器官捐献挽救了3名患者的生命。这是烟台第七例器官成功捐献,全省第33例。

    捐献者家庭获得困难救助金

    李军离开了人世,但他给另外3个人带来了生的希望。“李军的母亲去年去世了,他的姐姐在蛇窝泊开了一家小理发店,生意也不好,她本人还患有严重肾病,家庭较困难。虽然他们没有提任何要求,但我们将情况反映给了省红十字会,决定给他们一定的帮助。”市红十字会负责人告诉记者,工作人员到其家中进行了了解和慰问,市红十字会还联系了医院和民政部门,对他的医疗费和殡葬费进行了减免。在现场,李某签字领取了困难家庭救助金。

    市红十字会负责人介绍,2010年烟台才开始器官捐献试点。试点后,烟台的捐献氛围非常热烈,去年成功捐献了一例器官,今年到现在为止,已经实现了7例器官捐献。现在全省只实现了33例捐献,烟台位列其首。在捐献过程中,所有参与的人都被亲属的无私奉献所感动,他们承受着亲人离去的悲痛,配合市红十字会完成整个捐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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