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植中心 - 感人故事

人体器官捐献在渝全面推开 领取驾照时或可签捐献书
2012/8/8

 医学专家、协调员见证杜绝暗箱操作

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在重庆又有新进展,8月7日,市红十字会收到中国红十字会、卫生部的联合发文,正式同意重庆市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这标志着我市人道救助的遗体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器官捐献“三大捐献”全面推开。

  多数患者在等待中绝望

  在收到这份文件之前的几个月,市红十字会已着手进行前期筹备工作。为何如此急迫?这和我市器官移植供需严重失衡密切相关。

  市红十字会负责人介绍,中国每年约有150万人需要器官移植,但仅有1万人能够接受移植手术,各类移植需求者和供体间的比例大致为150:1,而美国的比例为5∶1,英国为3∶1。

  “重庆的情况也很严重,很多患者都在苦苦等待器官供体。”该负责人说,就拿肾移植来说,重庆市尿毒症患者总人数约5000人左右,其中适合且需要肾移植的病人有数百人,因为肾源、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影响,能够进行肾移植的尿毒症患者不到10%。不少患者是在绝望中离开这个世界的,有些“硬撑”着的病人,好几年才能找到合适的供体。

  什么人可以捐?怎么捐?

  据市红十字会透露,在前期筹备工作中,一些听到风声的市民已经来到市红十字会,进行器官捐献登记。继5月14日,来自丰都的24岁小伙子秦鸿成为重庆市首位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后,截至昨日,我市已有41位市民完成了志愿登记,其中有在校大学生、年轻夫妇、刚退休的中老年人。他们的愿望都很简单,希望在离开人世的那天能把自己有用的东西留下来,为活着的人尽一份心,让生命得到延续。

  对于什么人可以捐?怎样捐?该负责人介绍,器官捐献是指当一个人不幸去世时,根据本人或家属意愿,将其功能良好的肝脏、肺脏、肾脏、胰腺、小肠等器官,以无偿的方式,捐献给因器官功能衰竭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对于器官捐献没有绝对年龄限制,也没有特殊身体要求,只要器官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它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者,一般都适合捐献。

  完成人体器官志愿捐献,有捐献登记、确认捐献、器官获取、器官分配、遗体处理、缅怀纪念和困难救助7个流程。(具体捐献流程见上表)

  新职业——器官捐献协调员

  随着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全面推开,器官捐献协调员这一职业也随之产生。

  市红十字会负责人介绍,协调员分为专职和兼职两类。专职协调员由市红十字会聘任,目前配有三名,都具备医学知识基础、协调能力、为人亲和三个基本要素。他们的职责是与捐献者家属沟通,全程参与器官捐献、摘取、运送、移植过程,并协助捐献者家属料理后事。

  兼职协调员由八家定点医院在医护人员中指定,并经红十字会认可。他们主要负责普及宣传人体器官捐献基本知识,发现潜在捐献者后通知专职协调员到场开展工作。

      三名医学专家见证捐献、移植全程

  部分市民则担心,签署了器官捐献自愿书后,万一发生意外,医生会不会考虑到医院中有患者急需器官捐献,出现救治不力的情况?

  对此,市红十字会负责人特别提到,器官捐献志愿者逝世后,必须等到所有抢救措施都失败,医护人员与病患家属开始讨论死亡时,才会进入器官捐献流程。曾表达过器官捐献的意愿绝不会影响到应有的救死扶伤的医疗宗旨和服务。

  为避免市民的担忧成为现实,市卫生局与市红十字会还组成了一个医学专家组,每次器官捐献、移植,必须随机抽调三名以上专家来到现场见证。

  该负责人还提到,器官分配需要考虑诸多原因,如地域、病情、组织抗原基因配型等,捐献给谁最合适,将根据科学合理的排序原则和公平公正的器官分配原则来进行分配,并接受社会监督。

  领取驾照时或可签署器官捐献书

  目前,经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委办公室同意,重庆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已经成立,由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吴刚任名誉主任。

  记者在名单中见到,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负责人也是委员会委员之一。对此,市红十字会负责人解释说,国外器官捐献者绝大部分来自交通意外,而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为13万人,他们中绝大部分都是年轻人,器官质量优秀,如能将这批人纳入器官捐献群体,将有利于保证器官来源和质量。未来,或将参考国外经验,在司机领取驾照时与其签署器官自愿捐献书,但这些都有待于捐献平台搭成后,在中国红十字会的指导下,与相关部门协调后进行。

  器官捐献的7个流程

  1.捐献登记 由志愿者持本人身份证到红十字会填写器官捐献自愿书,并指定捐献执行人。

  2.确认捐献 当捐献志愿者生命垂危达到待捐状态后,填写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捐献。

  3.器官获取 捐献者经所在医院确认死亡后,由器官捐献办公室通知器官获取组织获取器官。

  4.器官分配 器官捐献办公室根据器官分配与共享原则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

  5.遗体处理 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恢复遗体原貌并协助家属处理善后事宜。

  6.缅怀纪念 器官捐献办公室建立纪念碑、纪念网站等供亲属缅怀和纪念捐献者。

  7.困难救助 对家庭贫困的捐献者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困难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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