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植中心 - 感人故事

女子遭遇车祸脑死亡 家人无偿捐其器官
2012/2/26

  2月20日晚,28岁的乐至女子陈红梅在回家途中不幸遭遇车祸,头部受到重创。经过两天治疗,她被当地医院初步判断为“脑死亡”。就在一家人陷入无比痛苦的同时,陈红梅的丈夫做出了一个令人佩服的决定:如果妻子真的是脑死亡,将无偿捐献出有用的器官,供其他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使用。昨日,经过四川省人民医院两组不同专家的两次鉴定,最终判定陈红梅已经脑死亡。对于这一结果,陈家人决定维持最初的意愿,无偿捐献有用器官。

  回家途中

  遭遇横祸

  24日下午5时左右,陈红梅在丈夫等亲属的陪伴下,从乐至县当地医院转送到了省医院的ICU病房。不过,此时的她只是静静地躺在病床上,看上去没有任何意识。

  “当时她和几个朋友吃完饭后在散步,突然来了一辆农用三轮车将她撞倒,肇事者当场就跑了。”陈红梅的丈夫魏强告诉记者,20日晚上8时40分左右,妻子在吃完晚饭回家的途中,被一辆农用三轮车撞倒,后脑着地,脑部受到重创。“我当时在成都,接到消息就赶了回去,到的时候,她已经被送进了手术室。”

  魏强告诉记者,当夜医院对陈红梅进行了抢救手术,主要是清除脑部的淤血,然而,虽然当时手术比较成功,但第二天陈红梅的病情却急转直下。“人失去了意识,之前还有微弱的呼吸,下午连自主呼吸都没了,需要靠呼吸机维持。”魏强说,当天医生已初步怀疑妻子为“脑死亡”,不过还是建议再观察一天。到22日时,医生查房发现陈红梅依旧没有恢复自主呼吸的能力,“医生说,极有可能是脑死亡了,让我们家属做出决定,是否放弃治疗。”

  欲捐器官

  救助他人

  “那天我在病床边坐了好久,我想一直这样陪着她。”看着病床上的妻子,魏强心痛不已,他的心里渐渐产生了一个想法:“如果她真的是脑死亡,救不过来了,我想能不能还留下一些什么呢?不如把她的器官捐赠出来,去帮助那些需要的人,也给我们留一点念想。”不过,这个重大的决定不能由他一人做主,也必须征得陈红梅直系亲属的同意。

  “以前看到过类似报道,但没想过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跟家人商量时,他们都没有提出反对意见,我想我妻子也不会反对我这样做。”对于决定无偿捐献妻子器官这一决定,魏强一直强调,这并非是什么伟大之举,而仅仅是想在妻子离开以后,能留下些牵挂和念想,同时也给了受捐者家庭重新生活的希望,“不管器官给了谁,总之我们会感觉她还在,这样也就够了……”

  据了解,魏强和陈红梅夫妇在2007年国庆节结婚,有一个女儿,今年还不到两岁。平时,女儿都是跟着爷爷奶奶在山西老家生活,陈红梅出事之后,才被赶紧带回了四川。“如果妻子真走了,我决定让孩子以后就跟着妈妈姓陈,这样感觉妻子留下的东西会更多。”魏强的眼中泛起了泪花,“等女儿长大懂事后,我会告诉她妈妈的故事,我想她会为妈妈感到骄傲的。”

  家人商量

  无偿捐赠

  在与省医院器官移植中心主任杨洪吉联系之后,24日下午,省医院派出救护车将陈红梅和魏强接到了成都。“是不是脑死亡,还需要进一步判定。”省医院ICU主任黄晓波在初步查看陈红梅伤情后告诉记者,目前只能初判陈红梅自主呼吸消失,处于深昏迷状态;不过,脑死亡的判定非常严格,除当晚需要进行实验之外,还需间隔12小时再由不同的专家组进行第二次判定。

  据了解,前晚8时左右,第一次判定结果出炉,鉴定结果表示陈红梅为脑死亡。按照相关规定,昨日11时许,另外一组专家对陈红梅进行第二次鉴定,结果同样确定为脑死亡。随后,院方将此消息通报给陈红梅的家人,并向他们告知了无偿捐献器官的相关事宜。

  “我们商量过了,还是决定要捐献,跟着就会回乐至拿结婚证、户口等东西,然后办理公证。”昨日下午,陈红梅的家属表示,他们依旧决定无偿捐献陈红梅的有用器官救人,并将在拿到相关资料后尽快办理捐献前的手续。“既然她人要离开我们了,至少还能留下一些东西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同时,黄晓波介绍说,待陈家人办理完公证后,就会组织伦理委员会讨论,通过讨论且家属愿意的情况下,会尽快组织捐献。

  本报记者 曹宇阳 摄影 杨永赤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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